~美,它和自然一樣豐富多彩~
法國浪漫派傑出的雕刻家羅丹在他的《藝術論》曾提到:「所謂的大師,就是這樣的人;他們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見別人見過的東西,在別人司空見慣的東西上能夠發現美來。」所以美的感覺,是一種心境的作用,同樣的東西,在不同的人眼中,卻可以感受不同。」
藝術與美這兩者所牽涉的層面其實很廣,首先什麼是美?我想每個人的標準與定義都不太一樣,所以這又牽涉到美學的觀點,而美學的根據與理論,多半由心理學與哲學的觀點來歸納與結論的。然而拋開心理學或是哲學的觀點,我想人們對於審美的觀念是源自於天性的,比如說才二三歲的小孩,在他們幼小的心靈中,對於美感便開始慢慢萌芽,小朋友看到一隻可愛的小貓咪都會喜歡去摸摸它,與它玩耍,可是如果不小心看到了一隻凶神惡煞似的大獵犬,往往就被嚇得又哭又叫了!所以人在成長的過程中,對於美醜的觀點,其實有很多是來自天性,雖然也有很多是後天與環境所造成的,可是那是屬於文化性的作用。
例如在泰國北部有一個長頸族,族裡的女人喜歡用一種銅環套在自己脖子上,套得越多的女生,便被認為越有身價也是最美的;而像中國滿清時代,認為婦女「三寸金連」的小腳也是一種美,這更是由於人為的政治因素與環境文化所造成的。不過不是自然的東西,也就不會長久,如果以現代的眼光來看小腳的美,恐怕還會被認為那是一種變態與畸形吧。
所以英國的作家法蘭西斯‧培根便說:「美即真,真即美。」大詩人歌德也說:「美其實是一種本原現象,它本身雖然從來不出現,但它反映在創造精神的無數不同的表現中,都是可以目睹的,它和自然一樣豐富多彩。」
因此美是一種自然的表現,是一種純真,如果我們按照這一標準,那麼藝術與美,其實界限就不是那麼明顯了。因為真正好的藝術不就是一個求真,求美的創作,不過我們今天所談論的藝術,很多是指人為的創作,人為的創作,要達到美的標準,就不容易了。
有多少人努力奮鬥了一生,最多也只能成為一個工匠或是一個專家,能真正被世人與後代人們所推崇與敬仰的偉大藝術家,卻是區指可數。原因只有一個,人往往在追求藝術的同時,並未真正體會出自然的美,在物欲與世俗的影響下,藝術在很多時候往往都只是一個虛而不實的象徵。藝術一旦與世俗牽扯在一塊,恐怕它原本要追求自然,求真求美的動力與方向就喪失了,所以美國作家惠斯勒感慨的說:「藝術可遇而不可求,它不會因為你是平民而對你視若無睹,也不會因為你是王公而對你另眼相看。天時未到,即使是最睿智的人也不能使藝術品誕生。」